图书馆里,陈御风此时正仔细品味着书中的语句。在陈御风看来,村上春树的《且听风吟》虽然内容简单,但陈御风却从里面感受到了老庄的影子。
“语句虽不复杂,但我却能从中感受到庄子临水而立,任风吹起他的衣襟,却与世无争的豁达。这或许就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态度吧。”陈御风不由得心中感叹道。
正在这时,手机铃声响起。陈御风拿起手机接听,问道:“喂,什么事?”
电话那头嘀咕了几声,陈御风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。
“噗通!”陈御风手中的书掉落在地板上,发出较大的震动声,前面那位女孩也不禁抬起了头。
陈御风挂掉电话,将书捡起,放在桌上,然后立马跑了出去。那位女孩站起来,将陈御风放在桌子上的书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架,然后走回自己的座位上,安静地看起书来。画面似乎又回到了原本永恒的瞬间!
……
陈御风拦住出租车,赶忙前往原先的酒店。在车上,陈御风坐立不安,双拳紧握,不由得渗出了汗水。因为,手机那头传来了噩耗。
酒店。
陈御风火急火燎地推开一扇门,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幕血淋淋的惨状。原来那两位被自己救助过的母女都倒在血泊之中,身上中了数刀,更令人发指的是那位妇人赤身裸体,身上尽是淤青,那小孩更是惨不忍睹!而身旁还躺着几位陈家的仆人,皆已毙命。
“少爷。”一位在现场的保镖战战兢兢地走上来,说道:“我们是接到求救电话才赶来的,但当我们发现的时候,他们已经被杀了。”
陈御风一言不发,来到妇人的尸体前,跪了下去,将身上的外套取下,盖在妇人的身上,转过头看向那位小孩。本是童真的年纪,却惨遭横祸,上天实在是太不公平了!
陈御风还记得那位小孩对自己的誓言,那天真无邪的笑容还在自己脑海里挥散不去,可转眼间就成了空!
“谁干的?”陈御风平淡地问道。不过陈御风浑身颤抖,显然在用极大的毅力在克制自己。
“回少爷,我们有派人去查过,是上海本地一个叫狼帮的帮派干的,目的还不清楚。”保镖小心翼翼地说道。“要不要报警?”
陈御风没有答话,站起身来,径直走向门口。在众人疑惑的时候,陈御风开口了:“此事先不要声张,给我狼帮的详细资料。还有,将他们的尸体清洗一遍,然后好好的安葬。”说完,陈御风就离开了,留下一脸错愕的保镖。
……
酒店门口,陈御风将身体靠在墙面上,脑海里不断回放着刚才的画面。忽然,陈御风猛地一拳砸向墙壁。
“砰!”墙壁顿时被砸出一个窟窿,殷虹的鲜血顺着拳头流了下来!这用的是蛮劲!
这一声响惊到了路边的行人,不过当他们朝声源看去,只看到一个窟窿和血迹,而人已经消失了。
陈御风缓缓地走向回家的路,眼睛布满血丝,手上的鲜血不停地滴落。“此仇不报非君子!”
……
独孤家。
此时钱伟民正弯着腰,讨好地对独孤邪殇说道:“听闻独孤少爷回上海,我可是马不停蹄地就赶来了,特献此薄利,还希望独孤少爷笑纳。”
说完,钱伟民从身后搬出一箱的蓝天伏特加,谄媚地说道:“听闻独孤少爷爱酒,所以特意买来了这玩意。”
蓝天伏特加又名深蓝伏特加,酒体新鲜、纯净;口味干爽、辛烈、活泼;回味柔和、悠长,略带香草气息。除此之外,蓝天伏特加还有着一件独一无二的蓝色“外衣”。也许媚惑的外表比醇厚的酒香来得更加直接和令人晕眩。
独孤邪殇慵懒地拿出一瓶,在钱伟民惊讶的目光中,把酒瓶盖震碎,然后将其一饮而尽。“不愧是蓝色的魅惑精灵,味道真不错。”独孤邪殇赞道。
钱伟民还来不及高兴,独孤邪殇接着慵懒地说道:“酒是不错,但怎么可以没有美人作伴?葡萄美酒夜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。美人呢?你难道将她藏起来了?”独孤邪殇眼神变得玩味。
钱伟民听罢,连忙摇头:“不不,我前不久刚刚见到一位,本来事情都快要搞定了,但却被陈家的少爷给破坏了!”
“陈家少爷?又是他?”独孤邪殇有些惊讶。
“独孤少爷认识他?”钱伟民试探着问道。
“谈不上认识,不过颇有渊源。”独孤邪殇看着空酒瓶,嘴角浮现出一抹邪魅的笑容。“我可真的要好好见你一面了。”说完,将空酒瓶捏成了碎片……
……
“狼帮是上海市仅次于斧头帮的帮派,人数大约有两三百人,帮主叫狼大发,是位凶悍的人物。在混混的时候,便以凶狠出名,最后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的位置。在他的带领下,狼帮逐渐走向辉煌,今天在上海也是无人敢惹的存在。”陈家,在陈御风的房间里,保镖向陈御风介绍有关狼帮的情况。
陈御风用两根手指在鼻子下轻轻抚摸着,问道:“今晚他们在哪里?”
“今天是狼大发的寿宴,他们在今晚要在听风酒楼大摆宴席,请了不少黑道上的人物。”保镖答道。
“听风?”
陈御风冷笑着,然后沉思一番,说道:“你先去吧,向警局打个招呼,让他们今晚不要动。”
“少爷,您是想……”保镖还没问完,就被陈御风粗暴的声音给生生打断。“你管这么多干嘛,照做就是了。”
“是,是。”保镖第一次见到陈御风如此失态,慌忙应答,然后连忙退了出去。
陈御风长叹一声,静坐在椅子上良久,然后站起来,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古朴的长盒,将其打开,里面装的赫然是鸣鸿刀!当日南宫问天回京的时候,将鸣鸿刀留在陈御风这里,只不过陈御风一直没去动它而已。
陈御风有些失神地抚摸着还未开锋的鸣鸿刀,一遍又一遍,嘴中喃喃自语:“老天这是在逼我!原本我以为剑乃兵器中的翩翩君子,所以格外钟爱。但今天,君子已经不需要了,需要的是杀人的利器!”
陈御风紧握鸣鸿刀,走到桌前,将桌子上的伏特加一饮而尽,叹道:“今晚,我要逼我自己堕落!师傅,对不住了!”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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